关于做好2019年玉林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玉卫人〔2019〕 1 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


玉卫人〔2019〕 1 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19〕1号)精神,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5月25、26日,6月1、2日举行。为做好玉林考点2019年度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皆可申报。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转岗到医学岗位的,除具有准入资格外,其执业范围还须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2019年1月10-24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请考生于2019年1月15—31日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自2019年起,容县、北流市、博白县、陆川县、兴业县、玉州区卫生计生局福绵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对本辖区或本单位内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和现场确认工作。玉东新区、市直其他各单位及玉林城区考生于1月25日前直接到市卫生计生委医学考试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及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经考生确认、签字);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单位由单位审核原件盖章交复印件即可);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后专科以上的学历证书必须经过网上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页附上),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
4.在民(私)营医、药单位工作的考生,应提供从业单位的从业证明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6.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另:考生上传的相片必须是近期免冠小2寸的白色背景数码照片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对相片不符合网上要求的一律退回,请各单位严把关。
(三)网上缴费2019年3月8—19日期间开通网上缴费功能,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请各单位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数据交接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19年2月22日-3月4日期间,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准考证的打印
报名资格确认后,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6月2日。
五、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
纸笔作答(7个专业)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人机对话(112个专业)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26日 6月1、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六、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七、上交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1月25日前:玉东新区、市直其他各单位及玉林城区考生;
2019年1月28日: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9年1月29日: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2月12日:兴业县、玉州区
2019年2月13日:陆川县、福绵区
2019年2月14日:容县
2019年2月15日:北流市
2019年2月18日:博白县
2019年2月19日:各单位补送材料
2019年2月20-28日为考点复审考生报考资格、上传考生信息工作时间。
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及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报名审核及确认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八、其他
(一)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二)各报名点及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严把资格审核关,只能受理本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考生报名,非辖区内考生一律不予受理。按时完成有关报名审核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点击下载)
3.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点击下载)
2019年1月8日
抄送:市第四人民医院,桂南医院、蓝天口腔医院、中山医院、协同医院、安宁医院、玉林师院、瑞东医院、现代医院、陆川温泉疗养院。

一、参加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8年毕业生并从业者可报考)。
三、参加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注:3+2学历,大专毕业不满2年,不能报考);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8年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学类学历(学位);
(二)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三)必须具有《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六、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必须提供全科医师执业证)、社区护理专业的中级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一、参加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8年毕业生并从业者可报考)。
三、参加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注:3+2学历,大专毕业不满2年,不能报考);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8年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学类学历(学位);
(二)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三)必须具有《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六、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必须提供全科医师执业证)、社区护理专业的中级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