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医疗争议与法律问题,希望大家以此为鉴,防范于未然! 1、独立完成护理活动时,应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及工作单位的工作要求,超出自己职能范围或没有遵照规范要求,而对病人产生伤害,护士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2、委派别
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医疗争议与法律问题,希望大家以此为鉴,防范于未然!
1、独立完成护理活动时,应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及工作单位的工作要求,超出自己职能范围或没有遵照规范要求,而对病人产生伤害,护士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2、委派别人实施护理时,要考虑被委托人有无担负此项工作的资格、能力及知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委派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书写临床护理记录时,应及时、准确、完整,如发生医疗纠纷,完整、可靠的护理记录可提供当时诊治的真实经过,是重要的法律证据或线索,如果护理记录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都是违法行为。本人所在医院,曾有一3岁患儿死亡,家属提出是输液速度过快引起的肺水肿所致,后做医学鉴定,确定死因系脑膜脑炎引起的呼吸衰竭。医院将当时的输液卡提交给法院作为辩解的依据,输液卡上有输液时间和输液量,以此来计算输液速度符合规范,由此,判定医院无过错。
4、病人死亡后,护士应6小时内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特别是病人的死亡时间。如病人同意尸检,捐献自己的遗体或组织器官时,应有病人或家属签字的书面文件。如病人在紧急情况下住院,死亡时身旁无亲友,其遗物至少有2人在场的情况下共同清点、记录,并交病房负责人妥善保管。5、限用药、毒麻药品的管理,主要指安定、哌替啶及吗啡等药物,临床上用于术后、晚期癌症及一些危、急病人的对症治疗。管理时必须专柜上锁,班班交接签字。6、护士的非法执业问题。如执业证没有及时延续注册到过期,或执业地点变更不及时等非法执业问题。
1、独立完成护理活动时,应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及工作单位的工作要求,超出自己职能范围或没有遵照规范要求,而对病人产生伤害,护士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2、委派别人实施护理时,要考虑被委托人有无担负此项工作的资格、能力及知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委派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书写临床护理记录时,应及时、准确、完整,如发生医疗纠纷,完整、可靠的护理记录可提供当时诊治的真实经过,是重要的法律证据或线索,如果护理记录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都是违法行为。本人所在医院,曾有一3岁患儿死亡,家属提出是输液速度过快引起的肺水肿所致,后做医学鉴定,确定死因系脑膜脑炎引起的呼吸衰竭。医院将当时的输液卡提交给法院作为辩解的依据,输液卡上有输液时间和输液量,以此来计算输液速度符合规范,由此,判定医院无过错。
4、病人死亡后,护士应6小时内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特别是病人的死亡时间。如病人同意尸检,捐献自己的遗体或组织器官时,应有病人或家属签字的书面文件。如病人在紧急情况下住院,死亡时身旁无亲友,其遗物至少有2人在场的情况下共同清点、记录,并交病房负责人妥善保管。5、限用药、毒麻药品的管理,主要指安定、哌替啶及吗啡等药物,临床上用于术后、晚期癌症及一些危、急病人的对症治疗。管理时必须专柜上锁,班班交接签字。6、护士的非法执业问题。如执业证没有及时延续注册到过期,或执业地点变更不及时等非法执业问题。
内容转自微信公众号当代护理人